【代销理财】徽银理财“安盈”稳益最低持有 30 天理财产品 250280(C份额)

产品名称

徽银理财“安盈”稳益最低持有 30 天理财产品 250280(C份额)

登记编码

Z7002425000234

(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编码)

代码

PNHY250280

风险评级

中低风险

期限

无固定期限

理财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终止本理财产品的期限,如终止,将提前 2 个工作日进行公告

销售范围

龙江银行全辖分支机构

产品管理人

徽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产品托管人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开放式净值型

发行方式

公募发行

发行对象

本产品适合经销售机构理财客户风险评级体系评级为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具体以销售机构风险评级结果和销售要求为准)
C 份额(销售代码【PNHY250280C】):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

认购起点

起点 1 元,以 1 元的整数倍递增

产品规模

本产品初始募集规模上限:50 亿元人民币。募集规模下限:无
产品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等调整各份额产品募集规模,如调整产品总规模,将提前 1 个工作日进行公告。

产品认购期

2025年7月2日

 

 

 

认购确认日

2025年7月3日

(认购确认日不接受申购申请)

最低持有期

30天

从投资者确认购买份额之日起,该份额的最低持有期为30天,30天以内不可提出赎回申请

理财产品
交易时间

每个交易日的 8:00-15:30(交易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开盘交易日,如有调整以产品管理人公告为准;具体交易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

申购

1、本理财产品在存续期间允许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销售渠道发起申购。
2、本理财产品按金额申购,C 份额初始申购起点为人民币1 元,并应以人民币 1 元的整数倍递增;C 份额追加申购起点为人民币 1 元,并以人民币 1 元的整数倍递增。
3、申购申请受理时间为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其余时间接受的申请均为预受理状态。

赎回

1、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持有份额 30 天及以上,可提出赎回份额申请,赎回申请受理时间为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其余时间接受的申请均为预受理状态。
2、如投资者多次购买产品,其中持有 30 天及以上的份额,可进行赎回;持有 30 天以内的份额,不可赎回。
3、本理财产品按份额赎回,投资者可选择全部或部分赎回本理财产品,最低赎回份额 0.01 份,部分赎回后持有的剩余份额不得低于 0.01 份。

申购确认

1、若投资者在某交易日交易时间内提出申购申请,则为正式受理,正式受理后的下一交易日为交易确认日(T 日);若投资者在非交易时间提出申购申请,则该申请为预受理,并于下一个交易日交易时间内转为正式受理,正式受理后的下一交易日为交易确认日(T 日)。申购资金于 T 日当日进行确认。
2、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S, 净申购金额=确认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S 为 T-1 日的产品单位净值(申购份额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申购申请示例(假设周一到周五均为交易日,具体以销售机构为准):

申购申请时间

受理状况

确认日

周一8:00(含)-周一15:30(含)

正式受理

周二

周一15:30(不含)-周二8:00(不含)

预受理

周三

周二8:00(含)-周二15:30(含)

正式受理

周三

周二15:30(不含)-周三8:00(不含)

预受理

周四

周三8:00(含)-周三15:30(含)

正式受理

周四

周三15:30(不含)-周四8:00(不含)

预受理

周五

周四8:00(含)-周四15:30(含)

正式受理

周五

周四15:30(不含)-周五8:00(不含)

预受理

下周一

周五8:00(含)-周五15:30(含)

正式受理

下周一

周五15:30(不含)-下周一8:00(不含)

预受理

下周二

赎回确认及
资金到账时间

1、若投资者在某交易日交易时间内提出赎回申请,则为正式受理,正式受理后的下一交易日为交易确认日(T 日);若投资者在非交易时间提出赎回申请,则该申请为预受理,并于下一个交易日交易时间内转为正式受理,正式受理后的下一交易日为交易确认日(T 日)。赎回资金于 T 日进行确认,于 T 日后 2 个工作日内划至投资者的指定账户。
2、赎回总额=确认赎回份额×S,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S 为交易确认日前一日(T-1 日)产品单位净值(赎回金额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赎回申请示例可参照前述申购申请示例。

销售手续费

本产品无销售手续费

托管费

0.02%/年

每日应计提的托管费=前一日理财产品资产净值*0.02%/365
托管费原则上按日计提,按季收取或于产品提前终止日收取。

固定管理费

0.50%/年

每日应计提的固定管理费=前一日理财产品 C 份额的资产净值*0.50%/365
固定管理费原则上按日计提,按季收取或于产品提前终止日收取。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财富(1 年以下)指数收益率*80%+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7 天通知存款利率*20%

中债-新综合财富(1 年以下)指数为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发布的债券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最广泛的指数之一,由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进行查询。
本产品为净值型产品,其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是产品管理人基于过往投资经验及对产品存续期投资市场波动的预判而对本产品所设定的投资目标,不代表本理财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该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投资者的实际收益由产品净值决定,本理财产品实际收益率有可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
若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变动有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更适合本产品时,产品管理人有权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至少于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启用日之前 2 个工作日进行公告。

投资对象及投资比例

本理财产品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通过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同业存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包括永续中票)、企业债、公司债(包含可续期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包括二级资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等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及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其他交易市场的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货币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以上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 100%。
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非因理财产品管理人主观因素导致突破上述比例限制的,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在允许转让、恢复交易的 15 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的投资比例。产品投向如有变化,除了高风险类型产品超出比例范围投资较低风险资产外,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及时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并履行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程序。本理财产品总资产不超过产品净资产的 140%。
本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均严格经过产品管理人审批流程审批和筛选,在投资时达到可投资标准。

投资策略

本理财产品根据经济周期和金融市场走势变化,以债券、存单、存款、回购等资产配置为主,通过在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中灵活配置资金,自上而下动态调整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和久期,力争实现产品组合的稳健增值。优选资质良好的中短期高等级债券,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深挖价值低估债券,提升组合收益。

产品说明书

 

产品公告

产品销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