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行动态

黑龙江省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龙江银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公告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江银行)于2009年12月25日正式对外挂牌营业,是省级城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金43.6亿元,总部位于哈尔滨市。截至2018年末,全行资产总额2,448.07亿元,资本净额171.83亿元,主要经营指标均达到银行监管优秀标准。在黑龙江省内13个市(地)设有分行,辖属营业网点235个,员工总数5139人。发起设立11家村镇银行,分布于黑龙江、湖北、安徽、福建、宁夏等5省区。

    为加快推进龙江银行经营管理和干部管理两个全面市场化,建设高素质金融管理团队,激发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为龙江银行转型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现面向全国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职位。

    面向全国市场化选聘龙江银行总行副行长3职。

    1.前台业务副行长2职,主要职责:①组织制定和落实年度任务目标,指导分管领域工作;②在授权范围内,统筹具体分管部门事宜,组织制定和实施分管部门发展策略及工作计划,推动分管领域业务发展;③组织开展业务产品创新,制定符合本行业务要求的市场营销计划,实现业务上的创新发展;④履行“一岗双责”,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2.中后台管理副行长1职,主要职责:①组织制定和落实年度任务目标,指导分管领域工作;②在授权范围内,统筹具体分管部门事宜,组织制定和实施分管部门发展策略及工作计划,推动分管领域业务发展;③加强内控风险体系建设,组织梳理管理制度及流程;④履行“一岗双责”,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二)人选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备较好的政治素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定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思想解放、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能够创新业务、防控风险,不断提高银行核心竞争力。

    3.具有较强的银行管理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有法治理念,有专业思维、素养、方法和实践经验,注重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4.具有比较突出的工作实绩及市场认可或组织认可的任职经历。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三)任职资格。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熟悉银行管理框架、盈利模式,熟知银行内控制度,具备与所申报职务相适应的风险管理能力。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2.累计担任过下列职务3年以上:国有商业银行总行主要业务部门副职或一级分行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省级城市商业银行、省级农村商业银行(农信社)以及其他大型金融机构主要业务部门或一级分行正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从事过与选聘职位相当职务可优先考虑。

    3.应聘人员需符合《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关于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

    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与选聘: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违纪违法给予处分未达到规定年限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使用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2年内曾与企业有直接商业交往,或持有商业往来密切、有竞争关系企业股权的;上一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

    二、管理方式及薪酬待遇

    选聘职位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3年一个聘期,契约化管理。聘期内实行年薪制,薪酬市场化。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8日17:30时止。报名期间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www.iguopin.com)网站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凡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有关业绩证明及选聘工作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应聘材料予以严格保密,恕不退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电话通知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并通知测试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电话畅通。

    资格审核贯穿选聘过程始终,应聘人员应对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组织测试。

测试采取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闭卷的形式进行,由第三方人才招聘机构组织并评分。由权威机构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心理素质测试不计入最终成绩,仅作为确定意向人选时的重要参考。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开展。

每个职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不多于5名人选进入面试。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权重合成最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前台业务副行长考察对象按不多于6人确定,中后台管理副行长考察对象按不多于3人确定。

    (四)组织考察。

根据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经综合研判后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

对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意向人选进行任前体检,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意向人选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须在除原体检医院外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检仍不合格的,不作为意向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聘任。

根据有关规定,对拟聘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聘任程序。实行职务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弄虚作假或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其竞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已签订聘任合同的,则合同无效,应聘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龙江银行带来的全部损失。

    (二)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上传材料。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关于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方式配备经营层副职的工作方案》操作。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投诉或者举报,以保证选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451-85706266、85706395。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归黑龙江省龙江银行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工作领导小组。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451-85706874、85706180。

 

 

    黑龙江省龙江银行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