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行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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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理财产品销售起点金额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我行计划自2018年10月24日起,调整部分公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金额至人民币1万元。具体产品销售起点金额以产品说明书为准,如需了解更多优质理财产品信息,请前往我行网点或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查询。
特此公告。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龙江银行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龙江银行理财产品。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