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赎回二级资本债券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本行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披露赎回的二级资本债券相关信息如下:
项目 |
二级资本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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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发行机构 |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
标识码 |
1920079.IB |
3 |
适用法律 |
《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 |
4 |
资本层级 |
二级资本 |
5 |
其中:适用法人/集团层面 |
法人和集团 |
6 |
工具类型 |
二级资本债 |
7 |
可计入监管资本的数额(最近一期报告日数额,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
1,500 |
8 |
工具面值 |
100元人民币 |
9 |
会计处理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负债 |
10 |
初始发行日 |
2019年12月3日 |
11 |
是否存在固定期限 |
有到期日 |
12 |
其中:原始到期日 |
2029年12月5日 |
13 |
发行人赎回(需经监管认可) |
是 |
14 |
其中:赎回日期及额度(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
赎回日期:2024年12月5日 赎回额度:1,500 |
15 |
其中:后续赎回日期(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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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或派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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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其中:固定或浮动分红/派息 |
固定 |
17 |
其中:票面利率及相关指标,如采用的基准利率等 |
5.19% |
18 |
其中:是否存在股息制动机制 |
否 |
19 |
其中:是否可自主取消分红或派息 |
无自由裁量权 |
20 |
其中:是否有赎回激励机制 |
否 |
21 |
其中:累计或非累计 |
非累计 |
22 |
是否可转股 |
否 |
23 |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股触发条件 |
不适用 |
24 |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全部转股还是部分转股 |
不适用 |
25 |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股价格确定方式 |
不适用 |
26 |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是否为强制性转换 |
不适用 |
27 |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后工具类型 |
不适用 |
28 |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后工具的发行人 |
不适用 |
29 |
是否减记 |
是 |
30 |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减记触发条件 |
触发事件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1)监督机构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
31 |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是部分减记还是全部减记 |
部分或全部减计 |
32 |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是永久减记还是临时减记 |
永久减记 |
33 |
其中:若临时减记,则说明账面价值恢复机制 |
不适用 |
33a |
次级类型 |
不适用 |
34 |
清算时清偿顺序(说明清偿顺序更高级的工具类型) |
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股权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之前;与发行人已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次级债务处于同一清偿顺序,与未来可能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二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 |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