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集贤润生村镇银行的公告
2024年4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双鸭山监管分局批准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集贤润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并设立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集贤支行(双金监复〔2024〕14号)。2024年9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批准集贤润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解散(黑金监复〔2024〕179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双鸭山监管分局批准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集贤支行开业(双金监复〔2024〕54号)。原集贤润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劳动关系以及其它一切权利义务均由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集贤支行全部承接。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收购设立事项,并做好机构、业务、系统、人员等交接工作。
特此公告。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