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近期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30日,本行与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集团”)发生授信类业务5笔,金额合计0.55亿元,发生业务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截至2024年4月30日,金控集团在本行授信余额51.02亿元,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7.6%。

  (二)交易标的情况

  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30日,本行与金控集团发生授信类业务5笔,业务类型均为流动资金贷款。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金控集团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28日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地址为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大道605号,直属于黑龙江省财政厅,注册资本111.12亿元,法定代表人郎树峰。作为黑龙江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与管理平台,金控集团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承担地方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管理等功能,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致力于打造牌照齐全、资源协同、业务联动、风险隔离、管理规范的国内一流金融控股集团,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推动金融产业集聚发展,实现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提高金融服务功能,助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金控集团经营范围包括投资与资产管理、资本投资服务、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控股公司服务、金融信息服务。现持有银行、小额贷款、基金、融资担保、交易所等金融牌照,力争实现持有12张金融牌照,努力构建金融股权管理、政府投资基金、金融基础设施与服务三大功能板块。

  (二)与本行存在的关联关系

  金控集团是本行主要股东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本行对其授信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30日,本行与金控集团发生授信类关联交易累计5笔,金额5541.75万元,业务类型均为流动资金贷款。

本行与金控集团交易明细表

(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30日)

                                             单位:万元

发放日

到期日

业务品种名称

贷款余额

占资本净额比例

2024/4/30

2024/10/28

流动资金贷款

60

0.002%

2024/4/23

2024/10/21

流动资金贷款

1567.5

0.05%

2024/4/19

2024/10/17

流动资金贷款

3674.25

0.13%

2024/4/19

2024/10/17

流动资金贷款

210

0.01%

2024/4/19

2024/10/17

流动资金贷款

30

0.001%

总  计

 

 

5541.75

0.19%

 

  五、内部决议情况

  2024年3月6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龙江银行关联客户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披露的关联交易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此外,本行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龙江银行与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授信条件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行独立性,未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