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政处罚事项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近日,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黑银保监罚决字〔2023〕18号),对本行“贷后管理严重缺失,部分贷款被挪用于限制性领域”等事项罚款人民币585万元。

  对于监管部门的上述处罚决定,本行高度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迅速落实整改措施。本行将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严守合规底线,推动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