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政处罚事项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近日,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黑银保监罚决字〔2022〕122号),对本行“同业投资业务超权限审批”事项罚款人民币50万元。

  对于监管部门的上述处罚决定,本行高度重视,将加强同业投资业务管理工作,坚持依法合规经营。

  特此公告。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