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政处罚事项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近日,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黑银保监罚决字〔2022〕10号),对本行“变相接受本行股权质押为股东提供融资、下辖多家分支机构变相接受本行股权质押并提供融资”事项罚款人民币60万元。

  对于监管部门的上述处罚决定,本行高度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严格落实监管要求,迅速落实整改措施。本行将坚持依法合规经营,进一步加强股东股权质押管理工作,推动业务经营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日